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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教研室资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4-07 浏览次数:0

1、资料室的资料(图书、杂志、音像制品等)用以保障军事理论课教学,原则上不外借;

2、军事教研室人员借阅资料必需办理借阅手续,认真保管,按规定时间还回资料室;

3、若有缺页、损坏、丢失等现象要酌情给予赔偿;

4、贵重资料和音像制品必须经教研室主任签字方可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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