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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5-04-05 浏览次数:0

1、高校大学生入伍有何发展前途?
  (1)部队是大熔炉、大学校、大舞台,青年参军入伍,不仅可以培养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顽强拼搏的进取精神,还可以锤炼军人特有的刚毅、质朴和忠诚品质,对其未来人生发展大有益处。

(2)服现役期间,可以参加士官选晋、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提干)和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3)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4)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5)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河北省《关于抓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推进征兵工作试点的意见》明确指出,把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河北省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3年(含)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的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及应届毕业当年从河北省入伍且2012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作为定向招录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职位的对象。对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每年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时,不受资格、户籍限制,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每年招录公务员时定向招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具体招聘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其他部门研究制定。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新聘用职工总量的5%用于招录退役士兵,具体招录办法由省政府国资委会同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

(6)高校在校生士兵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或复学后可获得学费资助;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7)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初试)攻读硕士;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高校大学生入伍有何经济待遇?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选晋士官后发放工资。

(2)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入学前户籍与就读学校所在地同属河北省但不同县(市、区)的,由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入学前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就读学校所在地属河北省的,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

(3)义务兵和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4)高校在校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学费资助政策。具体标准为:

①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②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 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5)高校应届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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