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直招士官和 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7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及早启动全省直招士官和大学生征集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全面展开直招士官和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设区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直招士官和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的组织领导,主要解决在人财物及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征兵办要会同同级教育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高校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参加的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着力解决高校征兵工作在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存在的矛盾问题。各高校征兵工作站要细化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秩序,负责高校征兵日常工作。

二、征招对象和办法

(一)直招士官招收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男性年满24周岁以内(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满23周岁以内(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既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招,也可在高校所在地应招。

(二)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对象为男性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可放宽到22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项征集阶段,征集对象在高校所在地应征。8月份义务兵征集全面展开后,征集对象既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在高校所在地应征。

三、各高校征集任务分配

根据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各高校大学生征集任务按照在校适龄本一本二男生数量的1%、适龄本三和专科男生数量的2%确定,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四、主要工作

(一)宣传发动。市县两级征兵办、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区分大学生义务兵和直招士官两个群体,加大针对性宣传发动力度,广泛开展“百校万人献身国防签名” “优秀大学生士兵先进事迹巡回报告” “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宣讲会” “大学生进军营” “大学生征兵宣传片展播”等系列活动,并留存视频资料,6月15日前上报省征兵办。省将依托《燕赵都市报》开辟征兵宣传专栏,摄制播放系列公益广告,发放征兵宣传鼠标垫、海报,协调有关部门发送公益短信、滚播宣传标语,引导和激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

(二)网上报名。①直招士官应招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点击“直招士官报名”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②义务兵应征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

(三)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原则上由各设区市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招)人数较多的高校也可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组织。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规范征兵体检组织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征兵体检与心理检测业务骨干培训会议有关要求,各级征兵办要会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二级以上的公立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开设体检站(另行开设的需报省卫计委和省征兵办审批),必须统一使用网络版征兵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征兵体检。承担征兵体检任务的医院或体检机构对征兵体检结论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设立征兵体检站、部署安装网络版征兵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精选医务人员完成征兵体检任务。直招士官体格检查截止6月20日。专项征集体格检查可根据高校大学生报名情况分阶段、多批次组织,时间截止高校放假前。

(四)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由县(市、区)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其中,在普通高校所在地应征(招)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初步考核、走访调查由学校根据县(市、区)征兵办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初步考核并推荐确定上站体检人员。高校要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走访调查组,通过走访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同学对其本人在校期间的病史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就读学校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进行走访。需跨区协查的,由学校或者辖区派出所提出协查意见,由县(市、区)征兵办统一安排办理。联合考核时,要依托地方公安、教育、卫生、人社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加大网上核查力度,确保入伍大学生政治合格。直招士官政治考核截止6月25日;义务兵政治考核可根据高校大学生体检情况随时组织,日期截止7月上旬前。

(五)直招士官专业审定。6月30日前,各设区市征兵办会同相关高校对应招直招士官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审定,核对专业代码,验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六)审批定兵。①7月15日前,各设区市征兵办确定直招士官预招对象,报省征兵办审批后,通知招收对象并与其签订协议书;7月25日前,县(市、区)征兵办组织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7月30日前,省征兵办组织完成直招士官档案交接工作。②7月中旬前,县(市、区)征兵办按照“合格一个、预定一个” 的原则,完成高校义务兵预定兵。

(七)教育管理。定兵(预定兵)结束后,县(市、区)征兵办、高校、乡镇(街道)武装部分工专人,对直招士官、预定大学生义务兵进行跟踪管理,避免兵员流失。

(八)复查起运。①8月2日至10日,各设区市征兵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直招士官到部队报到。②8月底,县(市、区)征兵办对预定大学生义务兵进行复检复考。复检项目主要是传染病、性病、艾滋病、四肢关节、皮肤、毒检等,复考项目主要是违法犯罪信息。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合格的按照“优先定兵、优先安排方向”的原则,办理入伍手续,组织好新兵交接运输。

四、有关要求

今年的直招士官和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工作与省军区系统调整改革同步进行,面临领导调整面大、机构编制调整的新情况,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直招士官和大学生征兵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征兵办、教育部门、高校领导要亲力亲为、敢于担当,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高校征兵工作站站长和各级征兵工作人员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紧前推动各项工作。二是要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兵役机关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指派专人进驻高校开展工作。各级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体检、政考等相关业务工作。各高校征兵工作站要成立暑期工作班子,确保机构常态设置、人员常态办公、工作常态运行。三是要深入宣传发动。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拓展“互联网+”宣传模式,特别是要充分调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主动性创造性,强化一对一、面对面的思想引导,争取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四是要跟进服务保障。要坚决落实大学生征兵“四个优先”政策,全时开设体检站,优化信息服务,提供食宿便利,切实畅通 “绿色通道”。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向大学生征兵工作倾斜,及时将补助高校征兵工作的经费划拨到位,确保直招士官和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Copyrith (c) 2016 河北师范大学武装部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量: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编:050016 Tel: 0311-80789770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